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发布招标公告,邀请具有履约能力及相关资格的投标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
3.建设内容:某单位运动场改造项目,项目地点位于玉溪市红塔区。工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主席台装修改造;主席台安装灯具、配电箱、音频系统改造升级等;铺设塑胶跑道;排水沟盖板拆除、排水沟盖板重新安装;足球场回填黄沙,种植草籽等;室外LED钢架显示屏安装星空体育·STAR SPORTS、跳沙坑改造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招标控制价:¥2781501.22元(大写:人民币贰佰柒拾捌万壹仟伍佰零壹元贰角贰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4.技术负责人要求:须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证不予认可),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6.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具备2020年至2022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相应的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相应的经会计签署的财务报表;若为新成立公司,提供验资报告);
7.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2020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者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提供承诺或声明材料)。
8.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等状态;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及重大安全事故、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等情形(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8.2投标人目前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黑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或无以上记录的书面声明。若经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中标候选人存在以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黑名单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8.3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或无以上记录的书面声明。若经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中标候选人存在以上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相关资料,可现场提供或将资料清晰扫描成PDF格式发送到ynhczb3
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800.00元,售后不退,可通过现场现金或公司基本账户转账缴纳(转账时备注“某单位运动场改造项目招标文件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本公告在玉溪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我方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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