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学院疫情期间运动场所对外开放管理办法1、开放场馆(场地):北操场、南操场(综合训练场地)、室外足球场、室外篮球场(包括灯光篮球场)、室外网球场、室外排球场。上述室内外场馆(场地)均为限流对外开放,严格限制场馆(场地)人员数量,到达限定人数后均不得入内。
1、室内外体育场馆(场地)必须符合疫情防控要求方可对外开放,未达疫情防控要求一律禁止对外开放。
2、开放的篮球场地每标准半场不多于9人;室外足球场标准11人制、7人制、5人制及非标足球场人数减半执行。开放期间仅限于技术练习和体能训练,不得开展对抗性比赛活动。
5、所有场馆(场地)暂不开放各类体育比赛活动、线下培训活动星空体育·STAR SPORTS、团体操课,室内场馆仅限正常教学使用。
6、凡开放的场所进入室内外场所严格实行电子扫码准入。凡开放的场所须保持良好环境卫生和日常通风、消毒,严格限制进场人数和运动时间。各个场馆(场地)配备专人负责进出人员电子扫码和体温检测,未扫码的人员一律不准进入。运动人员必须严格保持1.5米以上距离,防止聚集、扎堆现象发生。
7、准备参赛运动员原则上提倡在室外运动场所训练,严格限定人数,教练员严格进行备案登记,并与训练场所共同做好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