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贵港市社会足球场地对外开放和运营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社会足球场地对外开放和运营管理的指导意见》和自治区体育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的有关要求,促进全市社会足球场地开放利用,增加服务有效供给,规范运营管理,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中国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50年)》,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高效开放、科学管理”的原则,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探索社会足球场地运营管理新模式,全面提升运营管理水平,提高使用率,促进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实施,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
到2025年,全市社会足球场地全面开放,服务质量明显改善,使用率和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制度完备、权责明确、主体多元、利用高效的社会足球场地长效运营管理机制初步形成。
凡属政府投资和享受政府补助的社会足球场地应全年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对学生、基层足协、社区足球俱乐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群体或机构优先优惠开放。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内部社会足球场地应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
凡属政府投资和享受政府补助的社会足球场地应保证全年向社会开放,每周开放时间一般不少于35小时,全年开放时间一般不少于330天。开放时间应与当地公众的工作、学习时间适当错开。国家法定节假日、全民健身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每天开放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运营管理机构应当向公众公告其服务内容、开放时间、收费标准、安全事项、联系电话、联系人等信息,并报所属体育部门备案。遇特殊情况需要暂时停止开放的,应当提前7日向公众公告;需要临时调整开放时间的,应当提前向公众公告。
各社会足球场地所属单位要建立健全社会足球场地管理制度。制定包括日常维护、对外开放、应急预案和处置等相关制度。确保社会足球场地应优先保证用于开展足球活动,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改变政府投资和享受政府补助的社会足球场地的功能、用地性质。确保场地设施、设备安全完好,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安全标准。
鼓励运营管理机构通过自营、合作等多种方式,提供餐饮、商品零售、休闲服务等,完善社会足球场地周边配套服务。支持运营管理机构依法依规增设室、卫生间、器材室等配套服务设施,完善配套服务功能。
鼓励各地因场办赛,引导多方力量参与办赛,多种形式组建机关企事业单位足球队和社区足球俱乐部,依托已建社会足球场地,广泛开展足球赛事活动,扩大群众参与,积极培养群众足球意识,增加经常参加足球锻炼人口,扩大足球相关消费。
市、县两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社会足球场地运营管理评价体系,定期开展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与预算资金、财政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挂钩。评价结果优秀的运营管理机构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约和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的资格。对违足球场地开放、使用规定的运营管理机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
2022年10月前,各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完成对本地社会足球场地的调查统计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社会足球场地对外开放和运营管理的实施方案。
第一阶段:2021年8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为试点先行阶段。凡纳入中央资金支持的第二批社会足球场地试点城市建设项目所属单位试点先行。按照广西工业学院、广西物流职业技术学院、市文旅投集团顺序推进,其中,广西工业学院于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试点工作,覃塘区体育行政部门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其他县(市、区)各选择1-2个单位进行试点工作。
第二阶段:2023年-2025年6月为全面推进阶段。在完成试点基础上进行总结完善,重点做好机关、企事业等单位社会足球场地对外开放,力争实现所有社会足球场地全面对外开放的目标。
第三阶段:2025年中-2025年底为总结提升阶段。对社会足球场地对外开放和运营管理进行总结,完善相关制度和保障机制,全面提升全市社会足球场地对外开放和运营管理水平。
社会足球场地实施属地管理,纳入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管理,各县(市、区)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管并重,加强对社会足球场地运营管理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各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履行监管责任,制定社会足球场地对外开放管理办法、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日常维护标准,明确服务质量要求及应急保障机制等,加强培训星空体育·STAR SPORTS,不断提高社会足球场地运营管理水平,定期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努力改进足球场地服务供给,完善统计制度,对社会足球场地实施动态统计。
社会足球场地运营管理机构应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加强对社会足球场地的管理,确保社会足球场地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和持续服务,自觉接受政府和群众的监督。购买公众责任保险,提醒参加运动的公众投保意外伤害保险。
各县(市、区)应将社会足球场地运行、维护经费纳入本级预算管理,加大财政支持。各县(市、区)应在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对社会足球场地运行、维修、举办赛事活动等项目予以补助。增加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预算支出,对社会力量提供的免费或低收费开放、青少年培训、赛事承办等予以经费支持。